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案例

为台湾诈骗集团“取钱” 六名男性“车手”被公诉

2016年12月29日  宁波行政诉讼律师   http://www.hzxzsszyf.com/
黄某、赖某、刘某、杨某、于某系台湾籍无业人员,任某系河南人,六男子在厦门专门为台湾诈骗集团提取赃款,充当“车手”,共为台湾诈骗集团取款及转账5.76万元。近日,经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六男子均以诈骗罪获刑,其中黄某获刑3年6个月,赖某获刑3年,刘某获刑2年6个月,杨某获刑2年6个月,于某获刑2年4个月,任某获刑1年8个月。
2009年10月至12月期间,台湾某诈骗集团先后拨打多名被害人电话,谎称被害人名下有一银行账户被用于洗黑钱,涉案金额上百万元,若想证实自己的清白,需要将存款汇至对方提供的安全账户内进行资金比对,若证实存款不是黑钱,将于半小时后汇回。通过上述方法,台湾诈骗集团共骗取齐某、陈某等10名被害人共计26.004万元。被害人汇钱后,犯罪集团便授意黄某等人充当“车手”,帮助诈骗集团在福建省厦门市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的ATM机上,提取赃款人民币3.47万元、转账2.29万元,共计处理赃款5.76万元。六名“车手”取钱后,按照当天取钱额的1%-2%提成获利。2009年12月18日,民警在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鸿运大厦将黄某抓获,在厦门市中山医院门前将刘某、于某、杨某和赖某抓获;2010年1月23日在厦门市思明区一网吧内将任某抓获。
检察官说法:赖某等六人明知涉案钱款为诈骗集团非法所得款项,仍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积极参与犯罪活动,帮助台湾诈骗集团在大陆内处理赃款5.76万元,已构成诈骗罪。
另外,检察官提醒广大民众,接到陌生电话时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对方提出转账、汇款等处理钱款的要求时要格外小心,多与家人商量,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更不要被对方危言耸听的行为所吓倒,若担心牵扯进刑事案件,可以拨打所住辖区派出所电话或拨打110报警,或找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帮助解决。
(西城检察院 商燕萍 邱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