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宝马哥”违章朝监控打“V”手势 涉超速等两项违法记18分

2017年5月17日  宁波行政诉讼律师   http://www.hzxzsszyf.com/

  “宝马男”对监控视频做出V形手势。

   “宝马哥”违章居然朝监控打“V”手势

   涉超速和未取得号牌上路两项违法,被记18分

  昨天下午1点32分左右,麻城大队黄冈北省际卡口执勤民警舒飞、刘思旷通过卡口监控系统,发现一辆黑色宝马7系小型轿车经过卡口监控时,行驶时速达到146km/h,超速比率高达46%,而驾驶员还冲着视频监控摆出“V”形胜利手势,单手驾车,甚至还吐出舌头做鬼脸。

  两位民警觉得驾驶员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做出妨碍安全驾驶的动作是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此外,该车前挡风玻璃上未粘贴任何年检和保险标志,便立即在省际卡口收费站蹲点守候。

  1点50分左右,两位民警在收费站拦下该车检查,发现该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立即将驾驶员带至执勤岗亭询问。民警得知,当事驾驶员汪某是河南一家餐饮老板的儿子,今年26岁,前天在厦门刚提到这辆崭新的黑色宝马7系小型轿车,他不顾4S店员工劝阻,没有办理临时号牌便上路行驶,兴致勃勃地准备开到河南老家。

  在民警将卡口监控图片给汪某核对时,汪某不由得笑了起来,连忙说道:“我错了,提新车太兴奋了,想试试开宝马爱车的速度,因为没有上牌照,认为监控即使拍到了也不会被处罚。”

  民警对驾驶员汪某的违法行为和在高速行驶中仍做出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动作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其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不足50%的违法行为依法分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和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文章来源:宁波行政诉讼律师
律师:王晓芳[宁波]
浙江泽大(宁波)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zxzsszyf.com/news/view.asp?id=881875477578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