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朋友圈”买卖仿真枪 六人被提起公诉

2018年5月8日  宁波行政诉讼律师   http://www.hzxzsszyf.com/

陈杰通过其朋友圈辗转多人购得3支气枪,近日,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张力、牛顺、李博、刘创、李旺以非法买卖枪支罪提起公诉,对陈杰以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

2016年4月初,陈杰通过朋友介绍,加了张力的微信,在张力的微信朋友圈中看到枪支出售的广告图片以及视频,陈杰对这些气枪产生了兴趣。于是,陈杰联系了张力,并向其道出自己想购买气枪的意愿,之后陈杰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从张力处订购了一支黑色快排气枪和一支黑色气手枪。其实张力承担的只是“中间人”的角色,收到转账的张力又辗转牛顺、李博、刘创、李旺订购气枪,最终由李旺的上家将上述两支枪发货给陈杰。经过这一轮的过程,陈杰也跟张力、李博、刘创、李旺熟悉了起来。4月23日,陈杰直接联系了刘创,用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刘创订购了一支黑色秃鹰气枪。刘创向李旺订购了这支枪支,最后还是由李旺的上家将这支枪支发货至陈杰的工作单位处。目前,公安机关还在对最终的这个上家进行追捕。

陈杰在收到这三支气枪后用于射击娱乐,比如用气枪打酒瓶等娱乐消遣,并把这三支枪支藏匿于南桥镇某小区内。经鉴定,这三支气枪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自制枪支,可以击发并具有杀伤力。

奉贤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为陈杰购买枪支用于自己射击娱乐,并无再次出售的意图,社会危险性较小,故认定为非法持有枪支罪,而张力、牛顺、李博、刘创、李旺非法买卖枪支,应当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释法:非法买卖枪支实际上侵犯的是公共安全,有可能危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国家的财产安全,对社会治安存在极大的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令禁止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


文章来源:宁波行政诉讼律师
律师:王晓芳[宁波]
浙江泽大(宁波)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zxzsszyf.com/news/view.asp?id=913915305916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