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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夜店小姐、狱友吸毒 瘾君子构成累犯将受重罚

2018年4月19日  宁波行政诉讼律师   http://www.hzxzsszyf.com/

案情回顾:

王某“溜冰”成瘾,不但自己吸毒,还容留在看守所认识的吴某、在夜店认识的小姐田某在自己家里吸毒。王某交易毒品的方式有很多,谁会想到大街上“串”字霓虹灯下的 “农夫山泉”瓶子会藏有毒品呢

2012年3月13日晚上11点多,王某给小龙(化名)打电话要买冰毒,约好在昌平燕丹村三角地见面。见面后王某给了他400元人民币,小龙就让王某到村里一个“串”字霓虹灯下面找一个“农夫山泉”的瓶子,王某找到那个瓶子将里边用白色塑料袋装的冰毒拿出来就回家了。

第二天,王某在家待着无聊,就给几天前在歌厅认识的夜店小姐田某发短信,问她在哪儿,并邀请她到自己家来住。田某刚成为王某的女朋友,第一次到王某家过夜。田某来到后,王某拿出半包冰,用家里的冰壶在屋里吸。田某很好奇,也跟着吸了几口。到了次日上午,警察接到匿名群众报案,来到王某的住处将其查获。

后经调查,王某此类涉毒犯罪行为不止一次。王某曾因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看守所里,他认识了同样吸毒的吴某。出狱后,二人仍恶习不改。2011年8月份的一天,吴某给王某打电话问他那里有没有“东西”(冰毒),王某说自己没有,但可以帮忙给问问。于是联系另一人,以500元0.5克的价格,在车里卖给了他。

2012年3月份的一天,王某给吴某打电话说“号里”的一个哥们儿出来了在他那儿,让吴某过来聊会儿(意思是过来吸冰毒)。吴某就带着两个网友开车去了王某住处。到了后,王某借吴某的车出去拿了一包冰毒回来了。王某把冰毒直接倒入冰壶的小锅里,用打火机烤着吸,吴某也跟着吸了起来。

日前,王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田某、吴某被另案处理。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王某容留田某、吴某在其家中吸食毒品,还贩卖给吴某0.5克冰毒,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53条、第347条之规定,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

王某于2010年因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1年7月释放,王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毒品害人害己,不仅伤及生命健康还涉嫌犯罪。对于有吸毒史的人员来说,只有戒毒、远离毒品才能开始新的健康生活。同时,警示大家不要出于好奇而沾惹毒品,以免惹火烧身。

文/吕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