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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你没商量——利用信用卡诈骗案件增多须加强防范之三

2018年1月2日  宁波行政诉讼律师   http://www.hzxzsszyf.com/

如今,被誉为“随身银行”的信用卡逐渐进入了百姓生活。但随着信用卡业务的扩大,利用信用卡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此类犯罪不仅给发卡银行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危害了信用卡业务的正常发展和金融信用环境,更影响了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信用卡诈骗案三: 银行门口“守株待兔” 冒名刷卡最终被捕

25岁的徐某初中肄业又无技术专长,只身离开老家到上海碰运气,虽说找到了一份临时工作,但收入微薄。

2008年11月14日晚,徐某与同伴相约去南京东路附近的一家网吧上网。在等候同伴时无意瞥见一女青年从银行门口的ATM机取款后没取回信用卡就走了。“天赐良机!” 她窃喜。一个箭步上前试着用那张遗留的信用卡提款,先试着提了500元后,她接连多次操作,合计提取了10500元。然后,又从这张卡内划帐280元到自己的银行卡内。

冒用他人信用卡提取的那笔钱让徐某过了一段潇洒的日子。当她又面临缺钱的窘迫时,想到了“守株待兔”。2009年1月10日晚,她又到南京东路,在同一家银行门口逛来逛去。等到约21时许,看见一个中年妇女在银行门口的ATM机上取款后未取出信用卡就匆匆离去,她便上前用那张遗留的信用卡提取3笔现金共计人民币5400元。

同月19日下午,徐某又出现在同一家银行门口,居然又被她撞见一时尚女孩在ATM机上取款后不拿信用卡就走了。她快步上去再次操作,一口气冒用那张信用卡提取了8200元人民币。

徐某将冒用的信用卡都扔了,但是ATM机上的摄像头记录了全过程。她最终落网。今年2月,黄浦检察院依法以信用卡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点评冒用他人信用卡提现或者消费,同样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切不可一时起贪念而陷入泥潭。办案中发现,作案人在初尝甜头后,大都很难收手。为获得更大的金钱利益连续作案,甚至一天在一个地方作案多起,诈骗数额巨大。提请持卡人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

检察官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有关部门在向群众宣传有关申领、使用、保管信用卡的基本知识的同时,更要宣传公民应当树立遵守章程、恪守信用,以及恶意透支的法律后果。此外,持卡人亦应有责任重视保障信用卡资金的安全。

2、完善规章制度,堵塞银行内部漏洞。发卡银行必须不断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并配套制定明晰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章办理,确保申办信用卡各环节手续完备齐全。针对发案中反映的新问题,及时采取对策。一旦发现信用卡诈骗犯罪嫌疑,及时停止其帐户使用使损失减少到最低。

3、加大查案力度,严厉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执法机关在不断提高打击此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的同时,要加强与银行、商家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健全防范机制。对查获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达到震慑犯罪、减少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文章来源:宁波行政诉讼律师
律师:王晓芳[宁波]
浙江泽大(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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